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推选“党员示范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6-13   浏览次数:106


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推选“党员示范活动日”的通知》要求,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党员示范活动日”推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党员活动日”制度推动落实,针对机关党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流动党员等不同对象的参学需求,精心组织、认真推选、集中宣传,分类展示基层党支部在组织党员参加学习讨论、上好支部党课、开展“三比三争”活动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为基层党支部更好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提供借鉴、树好标杆。
    二、推选标准
    推选“党员示范活动日”,要坚持四个标准:一是活动主题聚焦,紧扣“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不走偏;二是活动内容务实,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接地气”有营养;三是活动方式新颖,鼓励采取现场教学、情景体验、微信微博互动,以及动漫等形式开展活动;四是活动模式典型,师资、课件、地点等活动要素要简便易学可复制。
    三、方法步骤
    1、组织申报。各单位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坚持标准,精心筛选,每月20日前向局组织人事处选报“党员活动日”。
    2、报送要求。局属各党委至少报送2个“党员活动日”,局属各党总支、党支部至少报送1个“党员活动日”,并填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示范活动日”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制作PPT,并附1000字左右内容介绍一并报送。
    3、推选展示。局党委将从各单位选报的“党员活动日”中择优推荐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将按月推选10个左右“党员示范活动日”,在南京党建网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栏宣传展示。
    联系人:杨森、殷�,电话:83194519、83194231,邮箱:1870758339@qq.com。
    附件:南京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示范活动日”推荐登记表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