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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职院校 “注册入学”方案出炉
2011-02-01 07:38:00 来源: 南京日报(南京)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本报讯(记者 谈洁) 我省今年将正式在高职院校中试点“注册入学”。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注册入学”实施方案,除了民办高职院校、部分公办高职院校也加入了“注册入学”行列。
部分公办高职院校加入“注册入学”行列
实施“注册入学”的高校包括:省内办学行为规范、培养质量较高、社会认可度较高的民办高职院校,少量原在专二批次录取的省内公办高职院校(部分专业)。
所有院校自愿申请经批准后,可参与“注册入学”试点。
由于实施了“注册入学”,今年起,我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分两批进行:统一录取批次和注册入学批次。取消了原来的专二批次和补录。
高考考生、对口单招考生均可申请“注册”
除了高中生,中职学生也可以申请“注册入学”。
据介绍,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文、理类考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院校对申请注册的考生提出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省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后也可以申请“注册入学”,院校对考生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提出要求。
凡被“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凭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报到入学。
考生可同时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入学”共分3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3个过程。
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管理平台,同时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申请;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最终拟被录取的院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据悉,凡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即统招)专业学习。
作者: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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