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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院已毕业学生驾驶培训优惠规定的通知
——宁交院发[2004]154号

    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凝聚力,加强毕业学生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充分运用我院校友在社会中的资源,加快推进学院发展,经学生工作处(校友联谊会)建议,学院研究并征集狮麟实业同意,对我院毕业生来我院学习驾驶技能实行优惠做如下规定:
    一、我院毕业生在申请加入我院校友联谊会后,以会员身份方可享受相应驾驶培训优惠政策,且只能享受一次。
    二、校友联谊会的会员在我院学习驾驶技能时,可以享受我院驾驶培训集团报名的优惠政策(目前为2900元/人)。
    三、校友联谊会的会员学驾驶的报名手续,一律在我院城东办事处[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中山东路283号(玄武公安局西侧),联系电话:025-84505710 ,联系人:刑小敏]校友联谊会处办理。驾驶培训学校按100元/人的标准支付校友联谊会代理费用。校友联谊会按代理费用的30%的比例支付城东办事处人员代理、场地租用等相关费用。
    四、校友联谊会会员介绍其他人员来我院学习驾驶技术,报名手续在我院城东办事处校友联谊会处办理的,驾驶培训学校以100元/人的标准返还给校友联谊会会员当事人。
    本通知中的条款作为《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学员报名费用优惠审批规则(试行)》的补充规定。
    特此通知。





                                             二○○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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