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整治提升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胡彦青发布时间:2020-04-14浏览次数:447

机关各处室、各系部,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国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环境整治提升月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清洁校园,改善环境,共享健康”为主题的环境整治提升月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41日至30

二、参加人员

全院教职工

三、范围分工

(一)机关各处室负责办公区域、教学区东、西大门及周边;

(二)各系部负责所在办公、教学实训区域及周边;

(三)金陵校区、学生服务中心、汽车驾驶实训基地和汽车维修实训基地等院属单位(部门)负责所在区域。

四、整治内容

(一)办公室、教室、实训室内部卫生大扫除、防疫消毒、物品整理;

(二)建筑内部门窗、墙面、地面及公共设施的清洁;

(三)室外“门前三包”、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清理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卫生大扫除,完成后认真自查,确保环境整洁、舒适。各部门根据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和图片资料,420日前报送总务处。

(二)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和贯彻整治工作精神,提醒教职工做好安全防护,高效、有序的全面落实整治活动要求。

(三)整治过程中,分管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院领导将现场检查,督促整治活动的落实。各部门负责人是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抓实抓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总务处

                  办公室

                 202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