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学院十件大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敏发布时间:2019-12-12浏览次数:386

院机关各处室、各系部(校区)、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回顾学院一年来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凝气聚力,鼓舞斗志,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9年学院十件大事评选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推荐和评选时间为20191216日至1231日。

二、评选流程

(一)部门推荐

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候选条目推荐,每个部门原则上推荐不少于10条,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院办(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戴宜丝,电话:84368773。部门推荐截止日期为1220日。

(二)初步评审

学院成立十件大事初审领导小组,对推荐事件进行遴选,确定候选条目并在院网站公布。

(三)投票评选

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对候选事件进行评选,根据得票率高低,经学院研究,产生2019年学院十件大事。

(四)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经院党委会审定后在院网站公布。

三、评选要求

推荐大事为2019年度发生的,全方位体现学院办学成就、发展成绩及具有丰富内涵意义且影响深远的重大事件。文字表述要准确、扼要,坚持一事一条。

希望各部门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认真做好2019年度学院十件大事推荐和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