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机关各处室、各系部、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和校历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劳动节放假调休有关工作及事项要求通知如下,请切实遵照执行。
一、劳动节放假时间
劳动节放假5天。具体安排为:5月1日(劳动节)、5月2日、5月3日、5月4日、5月5日休息。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4月27日调上4月29日的课,4月28日调上4月30日的课,4月29日调上5月2日的课,4月30日调上5月3日的课。产业部门放假时间自行安排。
二、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在放假前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务车辆停放。各系部、校区在节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掌握五一节期间留校学生动态。
(二)办公室、政工处、财务处、信息中心安排人员做好5月5日的值班工作。节日期间相关值班人员切实做好值班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