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胡彦青发布时间:2019-04-23浏览次数:333

院机关各处室、各系部、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和校历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劳动节放假调休有关工作及事项要求通知如下,请切实遵照执行。

一、劳动节放假时间

劳动节放假5天。具体安排为:51日(劳动节)、52日、53日、54日、55日休息。427日(星期六)、4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427日调上429日的课,428日调上430日的课,429日调上52日的课,430日调上53日的课。产业部门放假时间自行安排。

二、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在放假前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务车辆停放。各系部、校区在节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掌握五一节期间留校学生动态。

(二)办公室、政工处、财务处、信息中心安排人员做好55日的值班工作。节日期间相关值班人员切实做好值班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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