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刘敏发布时间:2019-04-04浏览次数:230

院机关各处室、各系部、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校历安排,201945日(周五)清明节放假一天,201946日(周六)、47日(周日)正常休息。产业部门放假时间自行安排。

各部门在清明放假前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务车辆停放,相关人员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各系部、校区在节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掌握清明节期间留校学生动态。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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