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质量,对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根据市干部保健处《关于2018年组织市公安司法干警、市本级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的通知》(以下简称健康体检的通知)文件精神,体现学院领导对教职员工身心健康的关怀,拟对我院教职工开展健康体检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及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要求
1、由院办公室、工会负责教职工体检工作的总体安排、组织,医务室负责实施、协调。各部门、系部、产业实体确定专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教职工按时进行体检。
2、体检结果由医务室统一领取,并及时将体检结果通知个人。同时将逐步建立分级管理的教职工健康监控网络,按“健康、亚健康、患病人员”分别采取关爱措施。
3、各部门、系部、产业实体负责协调做好本部门教职工体检期间的工作安排。
4、无正当原因未参加集中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检,不能补检者不支付补贴。
5、因公出差、出国、外出进修人员,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按相关规定待全校教职工体检工作结束后,与体检中心协商安排补检。
6、在学校安排的基本项目以外个人另行申请的体检项目,其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后发现疾病的教职工通过补充医疗、医保等渠道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治。
7、退休教职工的体检工作根据医务室总体安排确定名单、时间并组织实施。
8、由各部门对参加体检的教职工进行分组,本次体检人员不含驾院及2018年新进教职工,分组名单确定后提前将电子版交医务室。
二、检查前注意检事项
(一)饮食及用药注意事项
前3日内保持正常饮食,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品,不要饮酒,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抽血前需禁食至少8小时,否则将影响血糖、血脂、肝功能。体检当日早晨禁食、水(常服降压药者可照常服药,饮少量水刚好够把药片咽下去即可)。不要服用其他药物,因为各种药物在体内作用会影响到体检的准确性。常规服用药物者,可随身携带药物,待空腹项目(如抽血、耳鼻喉科、肝胆胰脾彩超等)完成后,方可服用药物。如有疑问,请咨询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抽血。最迟不宜超过10:30抽血,否则太晚会由于体内生理性内分泌激素的影响,血液状态发生变化,虽然仍是空腹抽血,但检测值容易失真(列如血糖值),失去化验的意义。
(二)仪表着装要求
请勿佩戴金属饰物,避免穿着紧身裤袜、连衣裙、连身衣裤及连裤袜、长筒靴及带有金属亮片的衣服,以免影响体检项目检查。X线(胸片)、人体成分分析、TTM、CT检查不能佩戴项链及其他金属饰物。不要化妆,装饰会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体检前请对口腔、鼻腔、外耳道进行清洁,否则容易使一些疾病漏诊。
(三)妇科检查注意
女性在月经期内请不要做妇检、阴超和留取尿液标本,待月经期结束后三天再做检查。
妇科检查和阴道检查仅限于已婚或有性生活者。有性生活者如需检查妇科,妇科医生让本人签名后凭指引单到服务台加项。
(四) 怀孕、备孕男、女注意事项
孕妇、计划半年内怀孕男女、体检不能做X线(胸片)及CT检查。
三、检查注意事项
(一)加项办理流程:需要增加检查项目请携带您的医保卡、银行卡或现金凭指引单请先到服务台登记处添加,后在体检收费处交费或记帐再去相应科室检查。
(二)体检流程:首先凭指引单到B超室、CT室约号→再去抽血→去各个科室检查→凭指引单领取早餐(抽血、B超后方可进食)→指引单交服务台
三、体检时间安排
2018年在编、退休人员体检安排 | ||
体检时间 | 体检人员 | 体检医院 |
10.29—10.30上午 | 45岁及以下 | 市第一医院 |
10.31,11.13—11.16上午 | 45岁以上 | 市第一医院 |
11.2上午 | 退休人员 | 市第一医院 |
合计 | 26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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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聘用人员体检安排 | ||
体检时间 | 体检人员 | 体检医院 |
10.24—11.2工作日上午 | 男职工 |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10.24—11.2工作日上午 | 女职工 |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合计 | 27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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