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发布者:胡彦青发布时间:2018-10-23浏览次数:452

为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质量,对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根据市干部保健处《关于2018年组织市公安司法干警、市本级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的通知》(以下简称健康体检的通知)文件精神,体现学院领导对教职员工身心健康的关怀,拟对我院教职工开展健康体检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及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要求

1、由院办公室、工会负责教职工体检工作的总体安排、组织,医务室负责实施、协调。各部门、系部、产业实体确定专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教职工按时进行体检。

2、体检结果由医务室统一领取,并及时将体检结果通知个人。同时将逐步建立分级管理的教职工健康监控网络,按“健康、亚健康、患病人员”分别采取关爱措施。

3、各部门、系部、产业实体负责协调做好本部门教职工体检期间的工作安排。

4、无正当原因未参加集中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检,不能补检者不支付补贴。

5、因公出差、出国、外出进修人员,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按相关规定待全校教职工体检工作结束后,与体检中心协商安排补检。

6、在学校安排的基本项目以外个人另行申请的体检项目,其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后发现疾病的教职工通过补充医疗、医保等渠道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治。

7、退休教职工的体检工作根据医务室总体安排确定名单、时间并组织实施。

8、由各部门对参加体检的教职工进行分组,本次体检人员不含驾院及2018年新进教职工,分组名单确定后提前将电子版交医务室。

二、检查前注意检事项

(一)饮食及用药注意事项

3日内保持正常饮食,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品,不要饮酒,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抽血前需禁食至少8小时,否则将影响血糖、血脂、肝功能。体检当日早晨禁食、水(常服降压药者可照常服药,饮少量水刚好够把药片咽下去即可)。不要服用其他药物,因为各种药物在体内作用会影响到体检的准确性。常规服用药物者,可随身携带药物,待空腹项目(如抽血、耳鼻喉科、肝胆胰脾彩超等)完成后,方可服用药物。如有疑问,请咨询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抽血。最迟不宜超过1030抽血,否则太晚会由于体内生理性内分泌激素的影响,血液状态发生变化,虽然仍是空腹抽血,但检测值容易失真(列如血糖值),失去化验的意义。

(二)仪表着装要求

请勿佩戴金属饰物,避免穿着紧身裤袜、连衣裙、连身衣裤及连裤袜、长筒靴及带有金属亮片的衣服,以免影响体检项目检查。X线(胸片)、人体成分分析、TTMCT检查不能佩戴项链及其他金属饰物。不要化妆,装饰会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体检前请对口腔、鼻腔、外耳道进行清洁,否则容易使一些疾病漏诊。

(三)妇科检查注意

女性在月经期内请不要做妇检、阴超和留取尿液标本,待月经期结束后三天再做检查。

妇科检查和阴道检查仅限于已婚或有性生活者。有性生活者如需检查妇科,妇科医生让本人签名后凭指引单到服务台加项。

() 怀孕、备孕男、女注意事项

孕妇、计划半年内怀孕男女、体检不能做X线(胸片)及CT检查。

三、检查注意事项

(一)加项办理流程:需要增加检查项目请携带您的医保卡、银行卡或现金凭指引单请先到服务台登记处添加,后在体检收费处交费或记帐再去相应科室检查。

(二)体检流程:首先凭指引单到B超室、CT室约号→再去抽血→去各个科室检查→凭指引单领取早餐(抽血、B超后方可进食)→指引单交服务台

    三、体检时间安排

2018年在编、退休人员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

体检人员

体检医院

10.2910.30上午

45岁及以下
116

市第一医院

10.3111.1311.16上午

45岁以上
66

市第一医院

11.2上午

退休人员
81

市第一医院

合计

263

 

  

  

  

  

2018年聘用人员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

体检人员

体检医院

10.2411.2工作日上午
10.27
加检

男职工
138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10.2411.2工作日上午
10.27
加检

女职工
135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合计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