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门和学院财务预算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每年资金预算编列,保障申报资金准确执行,特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尚未申请住房补贴的在编老职工进行登记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登记人员条件:
1、在编老职工(1998年11月30日及其以前参加工作的在编职工);
2、未享受实物分房或实物分房面积未达标准的;
3、在职职工在已购商品房(含二手房)且持证后可申请,未购房在退休后第二年申领;
4、符合条件的,只能申领一次。
二、领取登记表及提交时间:
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1月21日。
三、登记程序:
1、联系总务处,咨询是否符合条件;
2、领取并填写登记表;
3、完成登记表后交总务处建档。
四、住房补贴申请程序和时间:
1、当年退休的职工或取得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相关证件的在职职工,可到总务处领取申请表,并于当年9月10日前向总务处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2、总务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会同财务处测算所需资金预算,列入第二年学院年度预算。若申报资金总额超年度预算,超出人员在第三年优先安排申报发放。
3、第二年4月(具体时间为财政部门下达学院年度预算后),总务处审核汇总后按程序向市交通局、房改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申报审批;
4、审批后,按相关程序进行住房补贴发放。
五、联系人:总务处乔静 025-84368794
总务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