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非生活垃圾处理的通知

发布者:胡彦青发布时间:2018-06-01浏览次数:752

院机关各处室、各系部(分校)、院属各单位:

为了严格贯彻好市、局关于做好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我院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校园有害垃圾及实训教学残废料等非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要求如下:

1、院各部门系部、各单位对产生的垃圾进行自查登记,在610前报总务处备案;

2、产生非生活垃圾的部门安排一名联络人,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日常非生活垃圾的处理,按要求做好有害垃圾等的台账记录;

3、各部门产生非生活垃圾放置在指定地点,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专门回收单位定期处理;

4、院属驾院、修理厂按环保等相关部门和学院相关要求做好非生活垃圾的处理和登记工作,食堂按要求做好厨余垃圾的处理和登记工作,报总务处备案;

5、当前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和关注垃圾分类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若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相关部门管理责任。

南京交通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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