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平安保险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30浏览次数:232

    为做好我校学生保险工作,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现对学生保险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学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取保险公司,真诚邀请有资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参与。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
    1、投保人为:南京交通技师学院
    2、被保险人为:全体在校学生
    二、保险及相关服务内容
    1、投保人数: 6000人左右(以实际人数为准)
    2、保期:一年(具体起止时间合同约定)
    3、试保期:30天
    4、保费:60元/人
    5、保险方案要求:
    (1)须涵盖学生平安团体险和学生意外保障团体险(学生因疏忽或过失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自身或他人伤残或死亡,政府部门判定学校需给予经济赔偿)
    (2)列明所有险种组成、保额及保险责任(包含赔付金额、比例等)
    (3)针对以下案例,列出理赔方案(列出每一项费用计算说明和依据)
    案例一:某生在打球时不慎摔伤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费用支出共计2472.50元,其中挂号费5.50元,检查费730元,医药费1737元(符合基本医疗范围的为1103元)。事件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理赔所需资料齐全。
    案例二:某生假期在家突患肾炎,到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费用支出共计17662.50元,其中挂号费5.50元,检查费2140元,医药费15517元(符合基本医疗范围的为12316元),共住院20天。事件发生在保险期限满前2天,理赔所需资料齐全。
    案例三:某生在校期间不慎受伤,到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
    第一阶段:保险期限内费用支出共计49532.50元,其中挂号费5.50元,检查费3170元,医药费46357元(符合基本医疗范围的为37086元),共住院20天,理赔所需资料齐全。
    第二阶段:保险期限满后90天内(未续保)费用支出共计34462元,检查费1120元,医药费33342元(符合基本医疗范围的为26670元),共住院12天,理赔所需资料齐全。
    第三阶段:保险期限满后90天外(未续保)费用支出共计116985元,其中挂号费10元,检查费6385元,医药费110590元(符合基本医疗范围的为89000元),共住院53天,理赔所需资料齐全。
    第四阶段:若该案例历时2.5年(未续保),经有关部门裁定:A、学校负全责;B、学校负主要责任;C、学校负同等责任;D、学校负次要责任;E、学校无责,但须补偿该生15万。请按照上述5种假设,分别给出贵公司能够赔付的金额及依据(以200979.5为基数)。
    (4)其他需要列明的问题:
    ①保险理赔中,学校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需要学校配合完成的工作事项;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
    ②理赔报销时向学生提供的资料;
    ③提供的大病预赔付服务,预赔付的金额及时间;
    ④由于学生报到交费有时间差,自保险生效之日起,学校缴纳保费的宽限期时间;
    ⑤学生在上期保险期内因病住院治疗,到保险延长期满仍在住院治疗,本期已交费续保,说明该名学生在保险延长期满后的住院医疗费用的处理方案。
    ⑥新生试保期内住院医疗费用的处理方案。
    5、服务承诺:
    (1)成立服务小组:在保险合同签署后成立南京交通技师学院学生保险项目服务小组,负责各被保险人的保险承保、理赔及其他各项服务;小组人员不能随意变动,如须变动须经我校同意;若我校对服务人员不满意,可以要求予以更换。
    (2)理赔服务:
    ①接报案:专职人员每周上门收集学生相关理赔材料,如遇特殊情况,专职理赔人员随叫随到;建立贵宾绿色通道,保证赔案及时处理;学生住院,乙方人员应及时到就诊医院探视,并询问具体情况,同时向学生、家长介绍有关理赔;学生遇外伤可就近到三甲以下医院紧急处理。
    ②单据审核:收到被保险人的理赔材料,保证按照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材料核定,并将赔付意见及时与被保险人沟通;外地学生可在当地急诊,并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办理理赔业务。
    ③赔款支付: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及时给予被保险人理赔;重症患者两日内可以给予预赔付,保证其可以继续治疗。
    ④对于特殊案例可进行协商解决。
    三、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保监委规定,具有相关从业经营资质;
    2、具有类似学生保险经验及业绩;
    四、履约保证金
    1、中标后,须缴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本合同结束双方无经济纠纷;
    3、如保险单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我校有权要求保险单位履行其尚未履行的本协议承诺事项,造成损失的保险单位应向我校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我校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接到我校通知后,保险单位未及时上门签订学生保险单,给我校造成重大损失的,我校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5、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保险单位应及时主动补齐;
    6、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保险单位,不计利息。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1、要求参加单位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的所有内容,按邀请书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证明材料: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准备的材料应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营业执照
    ②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③税务登记证
    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⑥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3、保险方案书(详见上述保险方案要求)
    4、服务承诺响应
    5、保险执行条款及有关保险责任事项说明
    6、其他优惠条件及服务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数量及密封
    1、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正、副本可密封在同一袋内或分别密封装袋。封袋所有骑缝处加盖骑缝章(单位公章)。封袋上应标明“学生保险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和单位名称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标说明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投标单位在招标单位召开招标会前递交投标报价书。
    3、评标、中标:竞争性谈判组由我校有关部门组成,综合性价比评标。
    4、招标报价递交及谈判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9:00时,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5、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 84368784